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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稅改重點鎖定6大稅種 不含遺產稅
據新華社電 近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瞭《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吹響瞭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進軍號。
"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不是政策上的修修補補,更不是揚湯止沸,而是一場關系國傢治理現代化的深刻變革,是一次立足全局、著眼長遠的制度創新和系統性重構。"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說。那麼,究竟將如何推進這樣一場深刻變革,樓繼偉進行瞭詳解。
中央提出財稅體制改革時間表
從邏輯看,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是基礎、要先行;收入劃分改革需在相關稅種稅制改革基本完成後進行;而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需要量化指標並形成有共識的方案。整體改革任務重、難度大、時間緊。今明兩年是關鍵。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要取得決定性進展,稅制改革在立法、推進方面取得明顯進展,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基本達成共識,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和任務,2020年各項改革基本到位,現代財政制度基本建立。
全國將統一稅收財政優惠政策
今後,除專門的稅收法律、法規外,起草其他法律、法規、發展規劃和區域政策都不得突破國傢統一財稅制度、規定稅收優惠政策;未經國務院批準,不能對企業規定財政優惠政策。清理規范各類稅收優惠政策,違反法律法規的一律停止執行;沒有法律法規障礙且具有推廣價值的,盡快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有明確時限的到期停止執行,未明確時限的設定政策終結時間點。建立稅收優惠政策備案審查、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加強考核問責,嚴懲違法違規行為。
六大稅種引領稅改,不含遺產稅
完善稅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有利於科學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一的稅收制度體系",改革重點鎖定六大稅種,包括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環境保護稅、房地產稅、個人所得稅。
房地產稅由人大常委會牽頭立法
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由人大常委會牽頭,加強調研,立法先行,紮實推進。探索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抓緊修訂《稅收征管法》等。
我國中央財政集中程度不高
目前我國中央財政的集中程度並不高,國際上英國、法國、意大利、澳大利亞等國傢,中央財政收入比重都在70%以上,美國常規年份也在65%左右。
解讀
地方各種稅收優惠政策即將終止
目前,各種稅收優惠政策繁多。南都記者瞭解到,已批準或正在申請待批的優惠政策幾乎涵蓋瞭全國所有省份。部分地方政府或財稅部門執法不嚴或通過稅收返還等形式減少稅收額度,形成政策窪地。
這種窪地讓地方政府和企業都樂此不疲,政府招商引資更有利,企業則享受稅收優惠。然而,這種"共贏"並未獲得官方和業內人士認可。
財政部副部長王保安此前在全國財政科研工作會議上曾公開表示,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過多過濫,影響瞭公平競爭和統一市場環境建設,不符合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要求。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軍指出,地方自主進行財政政策優惠,各地就會形成優惠政策的競爭,從而造成零和博弈。
對於上述現象,樓繼偉指出瞭改革的方向。
一旦財政優惠政策被束縛,地方招商引資是否會受影響?
"肯定會有影響",包括王雍軍在內的多位學者均給予同樣答案。
"很可能還會遇到地方阻力",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院長蔣洪提醒,地方政府在執行過程中不能因為各種利益關系而妥協。稅收立法權回歸全國人大,重大的稅收優惠政策必須通過人大審議,否則很容易被行政部門所控制。
遺產稅為何未納入此輪稅改重點
樓繼偉提出瞭稅制改革的目標,在重點鎖定的六大稅種中,並不包括此前備受爭議的遺產稅。
遺產稅曾於十五大、十六大時寫入過三中全會文件草案,但因為缺乏系統的征收范圍和稅哪一家銀行信貸比較好過~教你急需現金怎麼找錢方法率等細化內容,最終無疾而終。2004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上,有39位人大代表聯名提交議案,建議立法征收遺產稅,但時任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委員段柄仁認為當時征收遺產稅的時機並不成熟。
早在去年2月,國務院批轉國傢發改委等《關於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幹意見》中,首次提出"研究在適當時期開征遺產稅問題"。
此後,關於遺產稅起征點定為80萬元的報道一度屢現報道。
那麼征收遺產稅的時機到瞭嗎?樓繼偉提出的改革方向已給予明確答案。
遺產稅是對不動產和動產兩類財產的稅收。不動產的定價尚可解決,但包括字畫、首飾等動產,則存在無法核實的問題。
"遺產稅對積累較多財富的人利益觸動會比較大",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院長蔣洪認為,這是遺產稅並未寫入改革清單的根本原因。
這也得到瞭王雍軍的認同。"不存在條件和技術障礙,隻是沒有取得各界共識",王雍軍認為。
在眾多學者看來,開征遺產稅仍是未來大勢所趨。
王雍君認為,中國現有稅制結構中,缺乏對財台中市青年創業貸款你還敢不看嗎產的調節,遺產稅正好彌補瞭這一缺陷。
"即使目前不推出,20 21年前也一定會推出",發改委經濟研究所財政金融研究室副主任許生堅決支持開征遺產稅,因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年,遺產稅的征收可縮小社會貧富差距。
而財政系統一位內部人士則提出,調節收入差距,更有效的辦法不是靠遺產稅,而是需要提供公平的上學、就業空間,讓低收入群體享受提高收入的辦法。
房地產稅為何由人大常委會牽頭立法
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中,房地產稅無疑備受關註。樓繼偉對新華社記者表示,將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由人大常委會牽頭,加強調研,立法先行,紮實推進。
房地產稅立法是否已納入立法計劃,何時能夠出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闞珂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表示,房地產稅法草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工作機構會同國務院的有關部門研究起草,條件成熟時會依法提請審議。
樓繼偉為何強調房地產稅立法由人大常委會牽頭?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認為,這透露出一些新信號,表明房地產稅改革必須先立法,後改革,擴大試點不能像以前一樣授權國務院、授權地方。
現行稅制體系的18個稅種中,隻有3個由全國人大審議立法,15個都是國務院條例、規定,其中4個已經制定60年。施正文指出,即使3個由全國人大審議的稅收立法也是委托財政部、稅務總局等牽頭起草。
此次房地產稅立法一個重要的變化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負責牽頭,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一起調研、起草,從而改變部門立法傾向部門利益的問題,一定程度上可保護納稅人的利益,讓稅負更為公平。
蔣洪等專傢均表示,根據立法法,稅收都應由全國人大立法,但此前人大常委會將稅收立法授權國務院,今後當收回稅收立法權,各種稅收立法都應經過人大審查批準和社會公眾討論。
樓繼偉為何說我國中央財政集中程度不高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科研組織處原處長、研究員趙雲旗告訴南都記者,事實上,不管是聯邦制國傢還是單一制的國傢,中央政府的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占比都很高。這是當今世界各國政府間財政關系的一個發展趨向。
2013年,樓繼偉出版《中國政府間財政關系再思考》一書並表示,2011年中國的一般預算收入占中央的比重為49.4%,如果將政府性基金、國有資產經營收入、社會保障基金計算在內,中央收入所占比重為32 .2%,"明顯低於市場經濟國傢的水平"。
施正文向南都記者表示,上述這些國傢的中央財政收入高,是因為這些國傢的中央政府承擔的事權也更多,換言之,中央政府承擔的職能比地方政府多。
樓繼偉在前述的書中也給出數據,中央財政支出世界平均是65:35,而中國是15:85。這意味著在中國,地方政府依靠約50%的財政收入承擔85%的事權。
新一輪的財稅體制改革提出,將國防、外交、國傢安全、關系全國統一市場規則和管理的事項集中到中央,減少委托事務,通過統一管理,提高全國公共服務水平和效率;將區域性公共服務明確為地方事權;明確中央與地方共同事權。
施正文表示,目前方案給出的還是原則性規定,需要"清單化"。中央和地方的事權具體怎麼劃分,這將是此輪改革最為核心的內容。義務教育、社會保障等事權會否上收中央,也頗受人關註,它將體現財稅改革是否動真格。
新聞來源http://bj.house.sina.com.cn/news/2014-07-04/08012804647.shtml
新一輪稅改重點鎖定6大稅種 不含遺產稅
據新華社電 近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瞭《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吹響瞭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進軍號。
"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不是政策上的修修補補,更不是揚湯止沸,而是一場關系國傢治理現代化的深刻變革,是一次立足全局、著眼長遠的制度創新和系統性重構。"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說。那麼,究竟將如何推進這樣一場深刻變革,樓繼偉進行瞭詳解。
中央提出財稅體制改革時間表
從邏輯看,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是基礎、要先行;收入劃分改革需在相關稅種稅制改革基本完成後進行;而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需要量化指標並形成有共識的方案。整體改革任務重、難度大、時間緊。今明兩年是關鍵。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要取得決定性進展,稅制改革在立法、推進方面取得明顯進展,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要基本達成共識,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和任務,2020年各項改革基本到位,現代財政制度基本建立。
全國將統一稅收財政優惠政策
今後,除專門的稅收法律、法規外,起草其他法律、法規、發展規劃和區域政策都不得突破國傢統一財稅制度、規定稅收優惠政策;未經國務院批準,不能對企業規定財政優惠政策。清理規范各類稅收優惠政策,違反法律法規的一律停止執行;沒有法律法規障礙且具有推廣價值的,盡快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有明確時限的到期停止執行,未明確時限的設定政策終結時間點。建立稅收優惠政策備案審查、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加強考核問責,嚴懲違法違規行為。
六大稅種引領稅改,不含遺產稅
完善稅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有利於科學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一的稅收制度體系",改革重點鎖定六大稅種,包括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環境保護稅、房地產稅、個人所得稅。
房地產稅由人大常委會牽頭立法
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由人大常委會牽頭,加強調研,立法先行,紮實推進。探索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抓緊修訂《稅收征管法》等。
我國中央財政集中程度不高
目前我國中央財政的集中程度並不高,國際上英國、法國、意大利、澳大利亞等國傢,中央財政收入比重都在70%以上,美國常規年份也在65%左右。
解讀
地方各種稅收優惠政策即將終止
目前,各種稅收優惠政策繁多。南都記者瞭解到,已批準或正在申請待批的優惠政策幾乎涵蓋瞭全國所有省份。部分地方政府或財稅部門執法不嚴或通過稅收返還等形式減少稅收額度,形成政策窪地。
這種窪地讓地方政府和企業都樂此不疲,政府招商引資更有利,企業則享受稅收優惠。然而,這種"共贏"並未獲得官方和業內人士認可。
財政部副部長王保安此前在全國財政科研工作會議上曾公開表示,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過多過濫,影響瞭公平競爭和統一市場環境建設,不符合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要求。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軍指出,地方自主進行財政政策優惠,各地就會形成優惠政策的競爭,從而造成零和博弈。
對於上述現象,樓繼偉指出瞭改革的方向。
一旦財政優惠政策被束縛,地方招商引資是否會受影響?
"肯定會有影響",包括王雍軍在內的多位學者均給予同樣答案。
"很可能還會遇到地方阻力",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院長蔣洪提醒,地方政府在執行過程中不能因為各種利益關系而妥協。稅收立法權回歸全國人大,重大的稅收優惠政策必須通過人大審議,否則很容易被行政部門所控制。
遺產稅為何未納入此輪稅改重點
樓繼偉提出瞭稅制改革的目標,在重點鎖定的六大稅種中,並不包括此前備受爭議的遺產稅。
遺產稅曾於十五大、十六大時寫入過三中全會文件草案,但因為缺乏系統的征收范圍和稅哪一家銀行信貸比較好過~教你急需現金怎麼找錢方法率等細化內容,最終無疾而終。2004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上,有39位人大代表聯名提交議案,建議立法征收遺產稅,但時任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委員段柄仁認為當時征收遺產稅的時機並不成熟。
早在去年2月,國務院批轉國傢發改委等《關於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幹意見》中,首次提出"研究在適當時期開征遺產稅問題"。
此後,關於遺產稅起征點定為80萬元的報道一度屢現報道。
那麼征收遺產稅的時機到瞭嗎?樓繼偉提出的改革方向已給予明確答案。
遺產稅是對不動產和動產兩類財產的稅收。不動產的定價尚可解決,但包括字畫、首飾等動產,則存在無法核實的問題。
"遺產稅對積累較多財富的人利益觸動會比較大",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院長蔣洪認為,這是遺產稅並未寫入改革清單的根本原因。
這也得到瞭王雍軍的認同。"不存在條件和技術障礙,隻是沒有取得各界共識",王雍軍認為。
在眾多學者看來,開征遺產稅仍是未來大勢所趨。
王雍君認為,中國現有稅制結構中,缺乏對財台中市青年創業貸款你還敢不看嗎產的調節,遺產稅正好彌補瞭這一缺陷。
"即使目前不推出,20 21年前也一定會推出",發改委經濟研究所財政金融研究室副主任許生堅決支持開征遺產稅,因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年,遺產稅的征收可縮小社會貧富差距。
而財政系統一位內部人士則提出,調節收入差距,更有效的辦法不是靠遺產稅,而是需要提供公平的上學、就業空間,讓低收入群體享受提高收入的辦法。
房地產稅為何由人大常委會牽頭立法
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中,房地產稅無疑備受關註。樓繼偉對新華社記者表示,將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由人大常委會牽頭,加強調研,立法先行,紮實推進。
房地產稅立法是否已納入立法計劃,何時能夠出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闞珂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表示,房地產稅法草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工作機構會同國務院的有關部門研究起草,條件成熟時會依法提請審議。
樓繼偉為何強調房地產稅立法由人大常委會牽頭?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認為,這透露出一些新信號,表明房地產稅改革必須先立法,後改革,擴大試點不能像以前一樣授權國務院、授權地方。
現行稅制體系的18個稅種中,隻有3個由全國人大審議立法,15個都是國務院條例、規定,其中4個已經制定60年。施正文指出,即使3個由全國人大審議的稅收立法也是委托財政部、稅務總局等牽頭起草。
此次房地產稅立法一個重要的變化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負責牽頭,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一起調研、起草,從而改變部門立法傾向部門利益的問題,一定程度上可保護納稅人的利益,讓稅負更為公平。
蔣洪等專傢均表示,根據立法法,稅收都應由全國人大立法,但此前人大常委會將稅收立法授權國務院,今後當收回稅收立法權,各種稅收立法都應經過人大審查批準和社會公眾討論。
樓繼偉為何說我國中央財政集中程度不高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科研組織處原處長、研究員趙雲旗告訴南都記者,事實上,不管是聯邦制國傢還是單一制的國傢,中央政府的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占比都很高。這是當今世界各國政府間財政關系的一個發展趨向。
2013年,樓繼偉出版《中國政府間財政關系再思考》一書並表示,2011年中國的一般預算收入占中央的比重為49.4%,如果將政府性基金、國有資產經營收入、社會保障基金計算在內,中央收入所占比重為32 .2%,"明顯低於市場經濟國傢的水平"。
施正文向南都記者表示,上述這些國傢的中央財政收入高,是因為這些國傢的中央政府承擔的事權也更多,換言之,中央政府承擔的職能比地方政府多。
樓繼偉在前述的書中也給出數據,中央財政支出世界平均是65:35,而中國是15:85。這意味著在中國,地方政府依靠約50%的財政收入承擔85%的事權。
新一輪的財稅體制改革提出,將國防、外交、國傢安全、關系全國統一市場規則和管理的事項集中到中央,減少委托事務,通過統一管理,提高全國公共服務水平和效率;將區域性公共服務明確為地方事權;明確中央與地方共同事權。
施正文表示,目前方案給出的還是原則性規定,需要"清單化"。中央和地方的事權具體怎麼劃分,這將是此輪改革最為核心的內容。義務教育、社會保障等事權會否上收中央,也頗受人關註,它將體現財稅改革是否動真格。
新聞來源http://bj.house.sina.com.cn/news/2014-07-04/080128046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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